【本報訊】中年婦為覓真愛,疑墮騙局,情財兩失。婦人透過報紙的徵友廣告,認識一名自稱從商的男子,相識兩個月便商討結婚,更受對方哄騙投資270萬元購買的士,惟婦人後來揭發男友原來早已結婚。婦人驚覺被騙,要求對方還款期間,卻被迫再借33萬元予他。涉案男子否認欺詐等罪,案件在區域法院開審。 記者:黃幗慧
46歲的被告黃建忠,身材肥胖,報稱任職貨車司機,被控一項欺詐及四項以欺騙手段逃避法律責任罪,指被告在00年4月至05年8月間,騙取事主鄭婉珠260萬元及開出六張無效的支票。
現年43歲的事主鄭婉珠早年從內地移居香港,任職玩具銷售員。被告在00年4月在《東方日報》刊登「誠徵女友」廣告,自稱從商有基礎,欲尋找40歲以下的女士為友,並留下一個郵箱號碼。據控方開案陳詞,當時36歲的鄭按廣告資料與被告聯絡,初次見面,便成為朋友,後來發展成情侶。
二人曾商討結婚
約一個月後,被告游說鄭投資270萬元購買一部的士,然後出租圖利。鄭見利潤可觀,先後存入268萬元入被告戶口,其間二人曾商討於翌年3月結婚。
至同年7月,由於鄭一直沒有見過相關的士,故表示不想再投資。被告聲稱他會尋找買家,要求鄭繼續付款。同年底,鄭的哥哥發現與妹妹的聯名戶口被提款200萬元,懷疑被騙,找被告問個究竟。被告未能出示購買的士的文件,便惟有簽下借據,還交出住所的文件作抵押。
雖然被告之後出示一份的士登記文件,但鄭仍對被告起疑,她到婚姻註冊處查看,發現原來被告在84年已結婚。被告只還款數萬元,加上後來失去聯絡,鄭在01年5月報警,但被告未有被起訴。
04年入稟追討勝訴
至04年,鄭入稟高等法院向被告追討277萬元,雖獲判勝訴,但被告依然不還款,反而繼續向鄭借款解決生意周轉問題,還要脅稱,若鄭不借錢,他逃到泰國時,鄭想成功追債也難。鄭被嚇倒,惟有再借33萬元予被告。
被告於04年12月至05年8月,向鄭開出六張支票,但沒有一張兌現,鄭便在去年8月報警,被告被捕。鄭將於下周一出庭作供。
案件編號:DCCC68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