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交所(388)宣佈,將可以發行市場延拓產品的海外市場,由33個擴闊至66個,包括所有國際證券交易所聯會成員的交易所,及其他交易所,日後發行商將可發行在這些市場上市的證券、商品資產(如黃金、石油)或衍生產品合約(如道指期貨),以及追蹤上述資產的指數相關結構性產品(如美股窩輪、黃金指數基金及道指期貨窩輪),為投資者提供不同類型投資選擇。新增地區主要是中東、亞洲及部份美、加及歐洲市場。
港交所發言人稱,發行人如要發行某一市場的延拓產品,相關資產仍須符合港交所上市規則對公眾持股或市值最低要求,即在有公眾持股要求的市場,公眾持股市值不低於40億元,沒有有關要求者市值至少100億元。
准發行長年期產品
此外,港交所將容許發行商每隔5年,就所發行結構性產品申請一次免抵押品豁免,令發行商可以發行5年以上的長年期產品,但若發行商在任何一次評估中未能合規,其結構性產品將作到期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