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樓東主涉非禮知客<br>醋女友怒摑女事主 判賠1000元

酒樓東主涉非禮知客
醋女友怒摑女事主 判賠1000元

【本報訊】酒樓東主涉嫌於酒樓內辦公室熊抱狼吻女知客,身為其女友的女東於鄰房目睹事發經過,卻把滿腔怒氣發洩到女知客身上,指摘她色誘在先,更當眾掌摑她。醋女東昨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襲擊罪,被判罰款1,500元,並須向受害人賠償1,000元;涉嫌非禮的男東主否認控罪,押後至明年3月31日審訊,其間獲准保釋。 記者:楊家樂

否認非禮女下屬的男被告馮閏澤(55歲),與其女友被告賴淑榮(48歲),同為西環一間酒家的東主。控罪指馮於本年11月20日,在上址非禮31歲女事主,賴則於同日同地襲擊該女子,導致她受傷。

藉詞助維修傳真機

昨日聆訊時,兩名被告「小動作」多多。先是男被告的手提電話突然響起,遭主任裁判官鄧立泰沒收。當法庭繙譯員讀畢案情後,女被告卻指受男友的電話聲騷擾,又投訴繙譯員念得太快,聽不清楚宣讀的內容。其後已認罪的女被告一度企圖推翻案情,否認看見男友非禮他人,「我只係見到佢哋行得好埋,都唔知佢哋有冇掂到」,似是要維護不認罪的愛郎,最終她亦同意案情。
裁判官昨於判刑時表示,情緒激動並非掌摑他人的藉口,更警告女被告如再犯,必定會判她入獄。
控方案情透露,案發當日男被告藉詞協助維修傳真機,召喚女事主進入酒樓辦公室,其後涉嫌突然緊擁事主,吻向其唇之餘,更企圖撫摸她私處。糾纏間事主掙脫,走向近後樓梯位置,向酒樓經理投訴。
女被告正正坐在隔壁房間,透過門縫目睹事發經過,怒不可遏,立即步出走廊找事主,指摘她勾引其男友,更當着酒樓經理面前掌摑事主。經理見狀,立即報警求助。警方到場調查後,將兩名被告拘捕。事主被送院醫治,面部及下顎均受傷。
案件編號:ESCC5735/07

身為其女友的女東(圖)目睹事件,激動之下掌摑女事主。 楊家樂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