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大法律系助理教授張達明指,沒有履行陪審員責任,一般情況下只是罰款,被判藐視法庭罪成並不常見,他相信今次判刑可起阻嚇作用。律師謝連忠則指,本案為香港首宗陪審員因缺席聆訊而遭判監的案件。
佳寧案陪審員移民准豁免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認為今次法官判刑適中,他指犯人定罪與否或獲得自由,陪審員作出的裁決很重要,可能是關鍵性的一票,不能無故缺席。他記得佳寧案中有一名陪審員在審訊中途獲批移民,如果不往報到便喪失移民資格,結果申請豁免獲得法官批准。
謝連忠稱,如陪審員在審訊中途因病不能繼續,必須提供足夠證明,當中最有力的證明就是醫生診斷報告。當陪審員在法官席前申請豁免時,法官會考慮他的精神狀態會否影響裁斷事實,以決定是否批准申請;若申請人身體不適無法親身到法庭,須找親友向法庭舉證。謝續稱,本港法庭絕不輕易豁免陪審員職責,以免陪審員編造藉口「蛇王」。
專打刑事案件的資深大律師郭棟明坦言:「未見過有人咁夠膽。」陪審員有時會「偷雞」一日請假,但當他返回法庭被法官警告後,審訊便會繼續。
本身為資深大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梁家傑稱,高等法院的刑事案依靠陪審團作事實裁決,這個制度得以延續須陪審員作出犧牲,否則制度便會崩潰。他相信法官的判刑,可提醒公眾不能以兒戲態度對待公民義務。
蘋果資訊:鐵腕判官嚴懲程介南
今次重判缺席聆訊的陪審員監禁的法官韋毅志,判刑一向「重手」,在02年於高院當暫委法官時,曾判一名強姦三名女學生並拍下犯案過程的色魔張禮文終身監禁,但張其後上訴得直,改判囚24年。
而上海地產總經理毛玉萍造市案在05年8月審訊期間,毛的主診醫生稱未能確定她何時才能出庭,韋毅志便首次將毛還柙,讓她在羈留病房接受政府醫生的診治,拒絕讓她保釋。韋毅志於01年處理程介南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案,判程入獄18個月。
韋毅志於南非修讀法律,88年在本港任裁判司,98年升任區域法院法官,至近年正式擔任高院法官。
陪審員缺席聆訊被罰個案
07年10月:加拿大一名青年記錯時間,缺席出庭,被法官判監6小時
02年2月:美國一女陪審員在案件審訊期間擅自到墨西哥旅行3天,被判監禁7天
00年7月:本港一地產顧問不依時出庭遴選,拒向上門的法庭執達主任解釋,被判自簽$1,000及守行為1年,付堂費$500
00年1月:本港一女經理被遴選當陪審員後,稱有工作在身缺席聆訊,被判罰款$2,000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