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毀疑犯禁接近廉署

刑毀疑犯禁接近廉署

【本報訊】前執達主任助理兩年前因懷疑受賄被調查,復遭公務員事務局勒令提早退休,他因而遷怒廉政公署,涉於本月接二連三在七間廉署辦事處外淋紅漆油及張貼寫有「偽造指控,砌生豬肉」等字樣的剪報,他昨日解往屯門裁判法院提訊,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主任裁判官郭偉健批准被告保釋,但頒令他不得接近廉署任何一間辦事處50公尺範圍,押後至下月16日再訊。
被告鄭強寧,44歲,控罪指他於本月15至16日在元朗青山公路富興大廈廉署辦事處外,無合法辯解損壞辦事處的牆壁。控方指,警方在被告住所撿獲30張同樣的影印剪報,3罐及2樽紅漆,故申請將案押後,以待核對指模、八達通卡紀錄及油漆化驗報告。
案件編號:TMCC473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