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發局聆訊<br>臧明華保費被指高規定15倍

旅發局聆訊
臧明華保費被指高規定15倍

【本報訊】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繼續就旅遊發展局前總幹事臧明華獲准享有17.7萬元的超豪醫療保險窮追猛打,當日負責選購保險的旅發局前職員透露,為臧「度身訂做」的保險費比正常規定高15倍,由住院、中醫針灸到配眼鏡都包;臧明華獲享超豪醫療保險的同時,旅發局聘請的顧問公司正建議縮減旅發局員工的醫療福利。有議員批評保險安排是「密底算盤,計到好絕」。
曾發出電郵警告超豪醫保有問題的旅發局前業界培訓及人力資源總經理陳愛麗昨在聆訊表示,04年4月接獲前副總幹事李陳嘉恩的口頭指示,要為臧明華搜羅一份切合她個人需要的醫療保險,她由李口中得悉臧的丈夫已購有一份名為「大班01」的醫療保險,臧本人也受保,再購買一份保險,可以令臧獲雙重保障。

議員指有刑事欺詐成份

陳愛麗表示,她發覺為臧再購買醫保,與其僱傭合約條款不符,按照規定,每名員工的醫保開支應不高於5,000元,而且當時旅發局正按HayGroup顧問公司的建議,由04年9月起縮減員工的醫療福利,所以她多次向李提出疑問。但李回應指臧的保險已獲主席批准,而且保費金額也是insignificant(微不足道),毋須寫入合約。
林建鋒議員指臧的保險計劃是「密底算盤,計到好絕」。鄭經翰議員認為臧的醫保「有刑事欺詐成份」。劉江華議員質疑,「旅發局嘅文化,係咪主席講過就係聖旨,就算違反常規,都毋須書面證明?」陳愛麗則回應:「副總幹事指主席已同意為臧小姐購買醫療保險,訊息好清晰,睇唔到需要越級提出討論。」
臧明華則澄清,對保險計劃的爭論並不知情。
另外,臧明華突然在聆訊中「自爆」,指她翻查資料後發現,她的新合約雖在04年3月批出,但她一直到05年2月仍「忘記」簽署,換言之,她的超豪醫保在04年9月生效時,她仍未簽新合約。她又強調,「因為知道聆訊好重要,所以發現新資料就主動提交,並無其他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