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路事:有燈變無燈 終出事

車路事:有燈變無燈 終出事

將軍澳又再發生巴士相撞車禍,十多名乘客傷亡。
根據警方推論,開着從寶順路右轉寶邑路新巴的司機,對今次意外或要負上最大責任,既然路口前已設燈位取消警告牌,地上亦畫有必須停車實線,留神啲應該唔會有咁嘅情形發生。莫說是我,全部香港人對巴士服務的要求其實很簡單,就是便捷和安全,司機懷着一顆罔顧乘客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的心態去駕駛的話,恐怕安全這個用詞並不適合用於此;既然自己開的是一部動輒接載百多人的巴士在路上行走,小心謹慎和專注的駕駛態度是必需的,因為若你控制得不好,不僅隨時令車上乘客的生命在你手上斷送,更可能變成一件不可制衡的殺人武器,令更多人無辜受害!
至於發生意外的路口,更令我跟一班常開車經過的朋友摸不着頭腦,為何原來有交通燈號,但後來因被居民投訴停燈太多而取消?難道彌敦道和皇后大道的燈位,我們也可投訴停燈太多而迫令政府取消嗎?簡直荒天下之大謬!

記者:鄭達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