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懷疑丈夫有婚外情的五旬婦人,涉於清晨時分蒙面及戴口罩,向丈夫撒石灰粉並淋鏹水,她昨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控方指事主身體有百分之三灼傷,需時等候醫生報告、政府化驗所報告及警方進一步調查,署任主任裁判官郭啓安准許被告以1萬元現金及由其子自簽5,000元人事擔保,案件押後下月14日再提訊。
被告葉舒茹(圖),55歲,在羅湖免稅店當售貨員。控罪指她於今年12月14日在大埔富亨邨亨耀樓對開行人通道,非法及惡意向男子葉會敏潑英泥粉及淋腐蝕性液體。控方表示,被告在警誡下聲稱想教訓丈夫,暫毋須答辯。代表律師則指,被告投訴在錄取警誡供詞時,受到警員誤導作出招認。
案件編號:FLCC344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