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代理監管局最近一再聲明,會加強巡查新盤,遏止經紀違規。這良好意願,理應可以整頓新盤買賣秩序,但各行只顧大堆頭派人到售樓處「撐場」,出事後只怪責經紀不守秩序,這可能未必是解決問題的最佳方法。
消費者利益受損
事實上,近年發展商每當有大盤上場,務必先到各代理行吹風,然後與營業部主管開會,要求多派人手到場壯大場面。發展商有此要求,各行營業部怎敢不循,最後是每當有大盤開售時,各行皆抽調數百人到場營造大場面。售樓處附近隨時聚集逾千經紀,加上睇樓人群,碰撞機會及混亂場面很易發生。
地監局的角色,只能管經紀,發展商的賣樓方式,他們完全無法過問。發展商要求為新盤造勢,以壓力要求代理行增援,倘代理衝突,他們更來勢洶洶,處罰代理行停賽或扣減佣金,最後經紀更要為此負上法律責任。沒有發展商強加需要,這類失控場面就可減少,但當有大事發生,他們可完全不需負責,似乎不太符合公眾利益。
發展商賣樓方式,多年沒多大改變,始終喜歡賣夜樓,要買樓人士捱更抵夜,神志不清時簽約。他們又不喜歡抽籤,並理直氣壯說抽籤阻礙賣樓。表面上,發展商話要限制經紀人數,實則要代理行大「晒馬」,總之越多新聞越好,事關有任何事情發生,發展商一聲對不起也不用說,錯的全是經紀。
為何發展商不受監管,可以自定賣樓方式。最後買家買樓,沒有單位數目或呎價作參考,發展商也可因應巿況操控呎價,結果是低層呎價可以較高層貴。為了創造新高呎價紀錄,某著名上巿地產公司,更以折扣直接回贈買家,以創造高價成交紀錄。這樣,樓在賣,政府在看,消費者的利益,繼續受侵損,地監局則只會用高科技,捉越界執業的經紀,做一場盡心盡力,維持賣樓秩序的好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