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者態度成車禍肇因

駕駛者態度成車禍肇因

【本報訊】將軍澳大車禍,有指與半年前運輸署將現場翠嶺路與寶順路路口的交通燈位改為讓線位有關,地區人士更動議恢復使用交通燈。香港汽車工業學會副會長李耀培則指事發於深宵、現場亦非繁忙路口,相信司機操守才是主因,他提醒業界:「無論讓線位定紅綠燈,唔停車照衝一定出事!喺迴旋處或小路出大路就必須停低,睇清楚冇車至好駛出!」

讓線位無人肯讓路

昨日所見,現場不時有交通警巡邏,但由早上8時至傍晚時分,大部份車輛沿寶順路右轉時並未停下,最多是減速駛過,其中一輛私家車更幾乎與一輛由翠嶺路駛至的專線小巴相撞,幸小巴司機及時響號,私家車才扭軚避過,險些兒又發生另一宗車禍。
西貢區議會副主席周賢明指,兩年前有投訴指現場原設的交通燈位等候時間太長,運輸署今年5月決定改為讓線位,但其後曾發生四宗輕微意外,昨日事故後考慮要求復用交通燈。另一西貢區議員何民傑則稱曾接居民投訴指新措施令路面好亂,指示牌又不清晰。
香港大學智能交通系統研究所所長容漢青指,國際上有關設立交通燈或讓線位的指引,一般於交通流量大路口要設交通燈,流量較低路口則設讓線位,目的是要保持道路暢通。他補充,從電視新聞片段推斷現場路口並非交通要點,設立交通燈或讓線位都沒大差別,最大問題是駕駛者若不集中精神留意路面,隨時發生意外。
曾經駕車行走肇事現埸的巴士司機則指現場路段呈暗斜,下雨時更易跣胎,所以認為「有燈位好過冇燈位,有燈位司機點都要停低等等」。另一名司機則稱,在半年前現場交通燈位改為讓線位後幾日,曾發現路口處滿地玻璃碎片,估計是車輛在上址遇上意外後遺下,沒料到昨日終於發生嚴重車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