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覺,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已經六年。想當年,中國為了入世,既要與歐美多國進行多輪談判,又要擺平國內的矛盾,最終在開放市場作出了多項承諾,好像基本電訊服務就可以讓外資持有達到四成九,雖然外商仍然成不了控制性股東,但以當時來說,已經是中國電訊業開放的一大突破。
外資不能當控股股東
不過,六年過後,中國電訊業對外開放的程度,仍屬行人止步,若要經營實質電訊業務,進入門檻甚高,也不能當控制性股東;若外商要入股現有的電訊商,亦因行業重組遲遲未拍板而要按兵不動,結果四家內地電訊商仍然主導整個市場,除非所謂的電訊業重組落實,否則短期內不會有大轉變。
另外,香港美國商會做了一項研究,調查會員對香港商業環境的看法,結果顯示美國商人對香港前景充滿信心,但卻認為那所謂更緊密經濟關係協議(CEPA),對公司的效益不大。CEPA是後沙士的產物,原意是讓在香港成立的公司(包括外商成立的駐港公司),享有一定進入中國市場做生意的着數,被認為是中央送給香港的大禮,這優惠政策引起了不少外商的憧憬;不過,做生意的人十分現實,CEPA結果沒有為商人帶來太多實質着數,不少更有泡沫成份(例如電訊服務部份),香港政府講得天花亂墜也是徒然。美國商人只說CEPA效益不大,也算忠厚。
中國電訊業被認為是策略性行業,政府希望市場由具官方背景的本地公司主導,也尚可理解;但就算外商(包括香港公司)只願當主導電訊商的二三線競爭對手,也非易事,最多只能經營一些增值的電訊服務,這就叫不少人失望。
CEPA實質效益不大
有些人認為香港作為電訊業樞紐,也背靠中國,有天時地利人和之便,對香港電訊業進軍中國抱有希望,可惜六年過後,希望越大失望越大,香港大型電訊商如電盈及和記等,在中國佔不了甜頭。就算三年前有了CEPA,當中也有電訊業方面的優惠,但吸引力不大;有人甚至建議在國內建立電訊特區,只供香港電訊商經營,但此建議有違國民待遇原則,所以不被中央接納。
侯聯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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