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染椰菜花揭非禮案<br>保安員企圖性交 官稱必判監

女童染椰菜花揭非禮案
保安員企圖性交 官稱必判監

【本報訊】27歲保安員於兩年前結識一名14歲女童後,今年5月帶她到友人的飯局,趁她酒後入睡房休息時,企圖與她發生性行為,最後未能成事,其後女童因染上性病「椰菜花」而揭發事件,保安員昨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非禮罪,署任主任裁判官郭偉健指,本案最嚴重之處,是被告與女事主年齡相距達13年之久,判監無可避免,故還柙被告至本月28日,等候有關報告始判。 記者:陳浩義

被告區子揚被控於今年5月初,在屯門景峰花園一單位,非禮一名14歲女童。案情指,被告當日帶認識了兩年的女事主,到友人家中食晚飯;至晚上7時許,女童因飲了啤酒,進入睡房休息。

性器有接觸未成事

未幾被告走入房內吻她,女童亦自行脫衣,兩人準備發生性行為,性器官有接觸,但被告最後未能成事,女童洗澡後離去;至9月底,女童向女友透露染了性病。
翌月底,女童始向母親訴說染上性病,隨後到醫院求診及報警,醫生檢驗證實她感染椰菜花性病。女童事後將曾穿着的T恤及短褲交給警方,但她拒絕讓法醫驗身。警方其後到被告住所將其拘捕,他在警誡下承認犯事。
辯方求情稱,被告未婚,當保安員已10年,他積極上進,修讀物業管理及保安主任等課程,並考獲槍牌,因觸犯本案,相信該行業不再容納他,過去的努力化為烏有。
辯方又指,被告吻事主為表達感情,時下女童比較早熟,他因不能自控而犯事,當時他想及對方未成年,在思想掙扎下而未能成事,盼法庭考慮他初犯輕判。

被告並非臨崖勒馬

裁判官反駁指,被告是未能成功,並非臨崖勒馬,法庭有責任保護未成年少女,被告是主動入房有所企圖,判監無可避免,最後更要求控方向警方查證,女童的性病是否由被告傳染,將被告還柙候判。
案件編號:TMCC462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