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因訛稱代辦中港車牌詐騙而入獄的男子,出獄後重施故技,成立駕駛學校,聲稱每月付款9,000元或一次過付42萬元,便可租用或購買中港車牌,又出示牌照文件副本誘騙市民付款,9名事主損失共78萬元。該男子昨在區域法院認罪,還柙下周四判刑。
9名事主中招
30歲被告吳偉倫承認11項控罪,包括6項以欺騙手段促致銀行記項、3項盜竊、1項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1項欺騙手段逃避法律責任,他於05年因詐騙50萬元,被判監2年,去年3月才出獄。
案情指,被告於去年7月與友人成立「專業駕駛學校」,共設有5間分校,聲稱提供駕駛訓練及代客申領中港車牌。9名事主透過報章廣告或朋友介紹,向被告租用或購買車牌,共繳款78萬元,而被告亦出示車牌照片及文件,聲稱可與內地機關安排轉名手續,結果被告未能如期代辦車牌,有事主報警及向消費者委員會求助。
案件編號:DCCC66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