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經過15日審訊,法官昨裁定許榮兩項勒索罪成。法官批評X先生作供有隱瞞,但總括四名證人的證供,內容可靠,確信被告曾要脅跳樓自殺、向傳媒公開醜聞及傷害X太太等,藉此勒索X先生50萬元及9萬元,被告聲稱X與她訂下儲蓄計劃、她曾墮胎等說法,法官認為只是被告自編自導自演的獨腳戲。
區域法院法官陳慶偉表明會判處監禁式刑罰,現索閱被告的背景報告,押後至下月2日判刑。由於主控官表示有傳媒以為可在審訊後公開X身份,法官昨提醒傳媒要將X身份保密,否則會被控藐視法庭。
X作供時聲稱因心情欠佳,所以去旺角金寶城唱卡拉OK,又以為被告是調校儀器的職員。法官稱,X的解釋難以令人信服,認為不時在家唱歌的他,大可回家一展歌喉,但他卻選擇以390元光顧包括性服務的卡拉OK,故往金寶城的目的並非如X所言。而X容許被告繼續在金寶城工作,辯稱是因為尊重被告選擇工作的權利,答案迂迴。
稱跳樓非無中生有
雖然X作供有所隱瞞,但法官接受他其餘證供。而X太太、其姊姊Y小姐及Y小姐朋友L先生均誠實可靠。三人都異口同聲指被告要求X先生交出50萬元,否則X太太會受到傷害,要脅將婚外情醜聞告之傳媒及X的上司,並到X住所跳樓自殺,令X身敗名裂。法官相信證人所言,並非無中生有。
被告與X關係如膠似漆,法官坦言X有可能說過願照顧被告的說話,故X提出分手後,她受到巨大打擊,被告當初可能真心想「要人不要錢」,但當X安排Y及L介入,以及壓低分手賠償後,令她知道再續前緣機會渺茫,最後將可能合理的要求,變成以恫嚇方式勒索X。
至於被告聲稱與X訂下50萬元儲蓄計劃,勒索只是她與X合演的「大龍鳳」。而擁有X的親密影帶及曾墮胎,只是被告自編自導自演的獨腳戲。
案情指,去年10月,X與被告在金寶城認識,之後發展婚外情。X今年2月做手術時放下手提電話,結果被妻子發現X與被告的纏綿短訊。X向被告提出分手,遭被告勒索50萬元分手費,她取得29萬元後,再勒索9萬元。X與妻子收到匿名恐嚇傳真,在6月報警。
案件編號:DCCC62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