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男子駕駛私家車於清晨時分,在西營盤倒車行駛約170米,撞倒年邁夫婦後不顧而去,早前承認危險駕駛等三罪,被判社會服務令、停牌及罰款。惟男子認罪時,其實受傷老婦已去世,案情撮要卻未有提及,令裁判官以為老婦與丈夫同樣傷癒出院,直至控方申請覆核刑期時始披露。裁判官昨指生死攸關,將刑期改為監禁3個月。
覆核始披露老婦已歿
主任裁判官鄧立泰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表示,雖然涉案45歲被告司機王志輝一直紀錄良好,亦深信他會因此事抱憾終生,但他於本案中的駕駛態度實屬惡劣,貪一時方便而造成意外,事後不顧而去,更是生死攸關,改寫受害夫婦的命運,「如果你即時停下協助,可能事情會有所改變」。裁判官又指,本年10月判刑,未能掌握全部案情,故決定加刑,並維持停牌3年,以收阻嚇作用。辯方表明會申請上訴。
本年6月15日清晨,被告因在辦公室遺下物件,又不欲將車掉頭,遂在西營盤干諾道西倒車行駛約170米,撞倒年邁夫婦後逃去。86歲女事主容二妹於車禍後一直留醫,並於8月15日去世。被告於本年9月認罪,遭還柙16天後被判社會服務令200小時,停牌3年及罰款6,000元。控方其後以判刑過輕申請覆核,並首次披露老婦已歿。
案件編號:ESCC424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