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性格暴躁單親媽媽不時打罵3歲兒子。今年6月兒子為怕被責吃得太慢,急促吞下一口糯米雞後,跌倒鯁喉死去。媽媽抱屍半天,決定將屍首放在垃圾袋中,目送親兒被垃圾車載走。她昨在區院承認一項阻止屍體埋葬罪,還柙至下月8日,待索取感化官、心理及精神報告判刑。
控方撤銷虐兒控罪
29歲被告梁敏琪原與男友曾永興被控謀殺罪,及後男友獲撤銷起訴,她則改控虐兒和阻止男童屍體合法埋葬罪名。惟控方因沒有足夠證據指證被告虐兒,昨撤銷該控罪。
根據案情及警方調查指,被告於03年12月23日為任職酒吧侍應的前男友何志遠,誕下兒子梁俊軒,惟兩人不久便分手,被告其後與兒子同住。今年6月中起,被告母親不斷致電女兒,惟未能與俊軒談話,女兒經常推搪說兒子睡了,令她感到憂慮,至翌月5日,更與被告失聯絡,遂報警求助。
警方接手調查,終於找到被告現任27歲無業男友曾永興,並由他帶路,於8月1日在土瓜灣拘捕被告,當時她正呆坐公園。被告向警員表示,她於今年6月14日凌晨5至6時,買了一隻糯米雞給俊軒當早餐吃,自己便睡着了,乍醒時,見到兒子還在吃。俊軒為怕母親責備,即將一口糯米雞吞下,不知是否受驚,更跌倒地上。
聲稱男友曾勸報警
被告見兒子鯁喉,曾拍其背及伸手入他口腔,意圖將食物取出但不成功,卻發現兒子心臟停頓,她抱着兒子屍體呆坐半天,再到街上踱至晚上11時,買垃圾袋返家。她只將事告訴男友,當他返家後,曾勸被告報警,但她不肯,並將屍體放在垃圾袋後,親手帶到樓下便利店門前,等到清潔工將袋搬上垃圾車,目送兒子屍體被運走之後,她才離開。
案件主管羅國海指,曾任職侍應的被告,感情生活相當複雜,她與家人表現得十分疼錫俊軒。但她承認自己性格暴躁,不時會因兒子「曳」而打罵他,其母亦因有親友見過俊軒受傷,才會特別緊張孫兒。環保署曾估計屍首已埋堆填區8至9米深的地底,律政司在衡量找到屍首機會及搜證機會後,放棄搜括屍首。
案件編號:DCCC999/07
特稿
不懂照顧子女應求助
男童食糯米雞窒息死亡後遭棄屍案,男童母親昨認罪並稱事發時不知所措。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雷張慎佳表示,案件未判不宜評論,但事件反映時下家長,在照顧子女方面的危機感及應變知識不足。特別對一些初為人父母的年輕夫婦,他們面對的困難可能更大,及時求助惡補照顧子女的方法十分重要。
雷張慎佳指出,該會過去亦曾接獲家長求助個案,他們訴說自己不懂照顧子女,心情徬徨無助的經歷,她對此表示理解,並稱孩子在不同階段需要不同照顧,例如幼嬰期可能無故哭哭鬧鬧,成長後又要留意學習、教育及飲食營養等,但她提醒家長一旦子女遇上意外或危急事故,最基本及安全做法就是報警求救。
家長學院教湊仔
現時一些志願機構有開設家長學院,為新手家長提供學習照顧子女身心需要的課程,其中包括由明愛舉辦的家長教育學院,學院為家長提供有關子女由幼嬰期至入學期涉及管教及親子關係的課程,目的希望培育兒童健康成長。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