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世紀貪污案:歐文龍「罪證確鑿」下月裁決

澳門世紀貪污案:歐文龍「罪證確鑿」下月裁決

【本報訊】涉及逾八億元賄款、澳門運輸及工務司前司長歐文龍的「世紀貪污案」,經過一個多月共14堂審訊後,控辯雙方昨在澳門終審法院結案陳詞。檢察院檢察官宋敏莉表示,經廉政公署調查後,確認歐文龍受賄、濫用職權、洗黑錢及製造虛假聲明隱瞞財產等罪證確鑿,要求法院將歐重判。歐文龍自辯時則表示,就事件對社會及特區政府造成的困擾「深深感到難過及遺憾」。
這宗轟動港澳的世紀貪污案接近尾聲,主審法官岑浩輝表示,會詳細研究過去70多名證人供詞以及控辯雙方結案陳詞,才作判決。據了解,終審法院最快要到下月初才有裁決。而歐文龍最高刑罰可被判監36年。
宋敏莉昨在庭上指出,根據廉政公署調查,及在歐家中撿獲記載他與多名建築公司、工程公司貪污紀錄的「友好手冊」和戶口紀錄顯示,歐文龍多次濫用職權,指令下屬更改標書評分,令新明輝、通利等建築公司獲得多項政府工程,如澳門蛋運動場、澳門國際射擊場及理工體育館等建造工程,從中得到巨額賄款。她狠批歐文龍違反公平、公正原則,為了一己私利剝奪了其他公司投標權利。

歐自辯時大打溫情牌

宋敏莉指,歐嚴重損害了澳門利益及管治形象,加上他由始至終都不認罪,希望法官予以重罰,及沒收其貪污所得的別墅等逾八億元賄款。
接着由歐文龍在庭上陳詞,他自辯時一直迴避主要指控,但卻透露一點悔意,「我對審訊以來所發生的困擾,感到難過及遺憾。」他又懇求法庭考慮各方面情況,才決定判刑。
歐文龍在約20分鐘自辯大打溫情牌,指批給公營清潔服務合約時,依法處理外也要顧及人情。他決定續約給原先的清潔服務公司,是考慮如果讓新公司投得合約,原公司的500名清潔員工便飯碗不保,影響幾百個家庭的生計,造成社會不穩定。
終審法院大法官岑浩輝按照案件審結一貫做法,問他涉案被捕前有沒有甚麼正常負擔,如要照顧妻兒等。涉嫌收賄逾八億元澳門幣的歐文龍回應法官說,主要負擔兩名在英國就讀子女的教育,但沒有提及傳聞正在英國的妻子陳明瑛;控方指陳協助歐文龍洗黑錢。

終審法官:不准上訴

【本報訊】歐文龍涉嫌貪污案控辯雙方結束陳詞。澳門終審法院主審法官利馬昨日表明,不會給歐上訴。但辯方代表律師施展鵬表示,如判決不滿意會考慮上訴,更不排除提到國際法庭去。有法律學者指出,除非審訊過程或控罪出錯,否則難以提出上訴翻案。

辯方律師:不公平

根據澳門《基本法》規定,終審法院是最終審判機關,敗訴者沒有上訴機會。施展鵬認為,由於歐文龍是中央任命的特區主要官員,終審法院一審定案剝奪了他的上訴機會,對當事人並不公平,他會與歐商討會否上訴至國際法庭,「如果歐先生對裁決感到不滿,就會上訴。」
不過,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梁美芬指出,除非辯方律師找出審訊過程或控罪出錯,否則看不到歐文龍有上訴的渠道,「國際法庭一般只受理國與國之間,例如疆界和水域的爭議,以及發生種族屠殺之類的嚴重罪行,按道理不會受理刑事案件。」
另外,施展鵬又表示,歐案審結後,涉案胞弟歐文富等人會於明年1月在中級法院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