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特首曾蔭權昨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政改報告,只是啓動修改《基本法》附件有關特首及立法會產生方法的第一步,特區政府仍然要按全國人大常委會發出的指示,就具體修改內容進行諮詢,再草擬具體方案,交立法會審議。
須聽人大常委會指示
特區政府昨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有關修改2012年特首和立法會選舉方式的政改報告;人大常委會將把收到的報告,轉交全國人大法工委審議。
法工委完成審議後,常委會將通知特區政府,指示是否同意修改《基本法》附件的程序,特區政府隨即可以根據人大常委會指示,就2012年特首及立法會產生方式進行諮詢。
諮詢期結束後,政府整理出一套具體方案,就要向立法會提案,有關提案必須得到立法會三分之二議員支持,才能獲立法會通過,之後再經特首同意,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才完成修改兩項選舉辦法的程序。
一般估計,人大常委最快可於本月底舉行的會議處理政改報告。
至於何時進行具體諮詢,政府消息人士形容,現距離2012年還有數年,政府有充份時間就有關方案具體內容進行諮詢,收窄社會分歧。
修改2012年
兩項選舉方法的程序
1.特區政府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政改報告
2.人大常委會將報告轉交全國人大法工委審議
3.法工委完成審議後,常委會將覆函特區政府,指示是否可以啓動修改2012年特首及立法會選舉方法程序
4.若批准啓動修改程序,特區政府會根據人大常委會意見,就兩項選舉具體方式進行諮詢,然後向立法會提案
5.提案若獲立法會三分二支持通過,要經特首同意,再交回人大常委會備案,正式修改兩項選舉辦法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