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見一群公公婆婆遊行,人數頗壯觀,我上前細看,原來是爭取提高俗稱「生果金」的高齡津貼。
不少人拿着標語,其中一個寫着:「董債曾還,天經地義。」
我感到奇怪。為甚麼「董債曾還」是天經地義?更何況,生果金出自庫房,那是全港市民的錢,為甚麼用市民的錢償還董債是天經地義?
另一標語寫着:「×××無恥,還我300蚊。」×××是某人的姓名,你可以不喜歡他,但他不至於無恥吧。如果他無恥,又怎會還三百元給你?
香港確是有一群長者,生活得很艱苦,他們沒有收入,積蓄又剛剛超出申請綜援的上限,花一分一毫都要小心計算。
與其劃一將生果金從七百零五元增加至一千,不如把資源集中幫助真正有需要的人。提高長者申請綜援的資產上限是一個方法,另一方法是讓領取生果金的人申報積蓄,少於若干數目的便大幅提升生果金至一千五百元。
善用社會資源,才是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