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探社辦事不力退款

偵探社辦事不力退款

【本報訊】一名婦人懷疑丈夫在東莞有情婦,委託本港一間私家偵探社跟蹤二人,並一筆過預繳逾10萬元,怎料調查結果未如理想,偵探社既沒有提供調查報告,只提交質素奇差的跟蹤偷拍照片,根本看不清照片內容,婦人認為偵探社辦事不力,要求退款不果,遂興訟區域法院,昨日獲判勝訴,可追回8.8萬元。

婦疑夫有情婦

原告楊軍因懷疑丈夫錢汝均在內地有情婦,她於去年2月4日光顧由溫國樑經營的新世界私家偵探公司(下稱被告公司),同日在旺角的辦公室內,向接待人提供東莞石龍華南花園住址,懷疑是丈夫與情婦幽會地點,原告委託被告公司偵查,對方收取每日2,800元調查費,她即場支付兩日費用5,600元。
原告證供指被告公司於兩日後呈交24張照片,但原告認為相片質素欠佳。
被告公司卻提出,若要清楚的照片便要繼續調查,原告同意,另加調查情婦兩個星期內周六和周日行蹤。
原告又按被告公司指示,額外支付每日2,800元調查情婦費用,並於2月13日一筆過預繳10萬元,好讓被告公司扣數。
原告其後認為被告公司沒有落實調查,也沒有提交書面報告,要求退款但不果。
被告公司一名女負責人曾供稱,調查收費實為每日8,800元,公司不僅已呈交書面報告,更提交不少於45張照片;但另一名負責監視原告丈夫的職員則稱,與4名組員監視的兩星期以來,從沒有發現其丈夫蹤影,也沒有拍照。暫委法官葉佐文認為兩人證供矛盾,遂裁定原告勝訴。
溫國樑昨日對本報說,他跟律師商量,會考慮上訴,又指開業26年從未被顧客控告,事件對生意沒影響;被問及生意沒受影響,是否因客人不知此事,他即以「唔得閒」為由,拒再回應。
案件編號:DCCJ58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