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審計署早前發表報告,批評房署過去未有嚴正處理在僱傭問題處事不當的外判商。房屋署署長陳鎮源昨天出席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公開聆訊時承認,房署初期處理有關違規個案時尺度較為寬鬆,但現時已按照新指引嚴正處理。
陳鎮源昨天在公開聆訊承認,房署五年前引入外判制後,其間曾有外判商遲出糧及欠供強積金等情況,但考慮外判商並非故意,加上希望與外判商維持夥伴關係合作,故初期只以較寬鬆態度處理違規事件,一般只作口頭警告處理,而非即時終止合約。
承諾日後嚴正處理
他承認署方初期的處理手法較寬鬆,日後會嚴正處理違規事件,例如外判商日後即使並非故意犯規,署方亦會將外判商扣分或發出失責通知書。
房署副署長劉啓雄則指,五年前開始將清潔及保安等工作外判後,至今共發現320多宗外判商的不當行為,當中三成六經調查後屬實,其中兩宗發出失責通知書,17宗交由執法部門跟進。
署方在上財政年度共發現高達130多宗外判公司違規個案,但至本年度已減少至20至30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