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婦人於北角一個約400呎單位內,飼養113隻動物,傳出惡臭惹來街坊投訴,她早前被裁定虐畜等五項罪名成立。裁判官游德康昨日表示,體諒婦人全心全意愛動物,只因飼養方法不正確,才令牠們遭到苦難,遂判她接受12個月感化,其間不可再購買動物。案中部份動物於漁護署看管時死去,志願機構承諾暫託其餘64隻「生還者」,並協助婦人學習飼養技巧。記者:楊家樂
裁判官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時稱,相信被告婦人李月梅(53歲)並非立壞心腸,蓄意虐待動物,也明白她既愛惜牠們,又要照顧高齡母親,路途必定十分艱難,惟裁判官寄語被告:「前路再難行,都會有人陪你,嗰個就係感化官。」
官令感化12個月
裁判官告誡被告,有需要時須接受心理輔導,她除了要接受12個月感化外,未來一年內未得感化官同意,不可再購買動物,被告聞訊後回應:「唔可以買吖嘛,我明白」,並向裁判官連聲稱謝。
控辯雙方昨日又就仍在生的動物何去何從展開爭辯。控方表明希望64隻「生還者」能繼續由漁護署看管,等候合適人士領養;惟辯方指超過九成被遺棄於漁護署的貓狗,最後都被人道毀滅,建議由非牟利機構「保護遺棄動物協會」協助被告照顧有關動物。
該協會創辦人兼董事范韻清於庭上表示,已跟被告達成協議,收取每月1萬元,提供暫時託管服務,並將協助她認識照顧動物的正確方法。
他人暫託生還者
裁判官最後批准將23隻龜、鳥及倉鼠交由該協會照顧,另外31隻貓及10隻狗暫託於錦田一間私人寄養場,待被告購買村屋進行安置。
控罪指被告於去年12月21日,在北角英皇道南方大廈一單位內,飼養共113隻動物,卻沒有保持地方清潔及通風,或提供足夠的清潔食水。資料顯示,被告的九旬母親容永強,經常自稱是已故富商何東後人,但其實她是何東長女何錦姿的契女,以及是三、四十年代富商李壽芝的二新抱。
案件編號:ESCC402,ESS2101-2/07
特稿:「佢嘅世界只有小動物」
被告李月梅昨日聞判後心情輕鬆,更於庭外與友人研究判詞,「個官話我唔買得動物,咁我執得唔得呀?」其友指出,被告除了母親外,「佢嘅世界只有小動物」,因此要求她遠離動物實在是天方夜譚。
李月梅昨日未有回應是否滿意判決,但似對被指虐畜感到不服氣:「我唔識養狗,個法官識吖嘛!」承諾協助被告的范韻清於庭外表示,被告對動物有一份堅持,因此當被告的代表律師聯絡她時,她主動提出一系列建議,希望被告和其動物能夠過更開心的生活。
保護遺棄動物協會(SAA),由關注動物權益的人士於97年成立,創會成員包括其士集團太子女、藝人吳家樂妻子周蕙蕙。該會於98年正式註冊成為政府認可的慈善團體,宗旨為「愛護動物、尊重生命、不殺不棄」。該會主要接收及照顧被遺棄的動物,安排領養,並推行捕捉/絕育/放回計劃。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