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富商兼詠春拳師傅陳德光早前被控誘騙女公關拍裸照、強迫性交及勒索,並搜集歡場相好的資料寫下一本「尋歡日記」,富商最後獲法庭判罪脫。陳德光昨入稟區域法院,指《快週刊》於去年11月刊登的封面故事,內容涉及誹謗,要求賠償。
陳德光為詠春拳師傅
原告為詠春拳師傅陳德光,被告分別為《快週刊》出版社快報週刊有限公司、總編輯靳清松及印刷商泰業(香港)有限公司。
原告在入稟狀指,《快週刊》於去年11月8日刊登的封面故事,內容涉及誹謗成份,令他聲譽受損,遂入稟區域法院索償。
案件編號:DCCJ54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