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個犯罪集團自2005年12月至2006年1月期間,在大鵬灣等海岸利用高速快艇從香港走私5,000萬元皮草及電子產品到內地銷售,涉案的16名疑犯日前在深圳中級人民法院被一審判刑。其中,集團主腦李旭洪被判處無期徒刑,其餘獲刑犯人中有兩名香港人,分別被判監10年和5年。 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