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線電視一名攝影師昨凌晨在尖沙嘴採訪一宗富家子毆打IT人的傷人案期間遇襲,攝影記者遭傷者朋友拿起救護員的手提氧氣樽擲擊阻止攝錄,導致穿頭流血一度昏迷。警員即場拘捕逞兇者,稍後又在現場帶走四名涉嫌與傷人案有關的富家子。立法會議員及記者協會齊聲譴責事件,促請警方要嚴懲使用暴力者。 記者:黎志偉
涉嫌打傷攝影記者的男子姓張(35歲),兩、三個月前才由美國返港從事資訊科技工作(IT人),事後與他同行的兩名朋友,同到醫院探望受傷39歲姓周攝影記者。有人自稱是大公司高層,「我哋係新鴻基嘅高層,都識你哋有線嘅吳光正(有線電視母公司九龍倉集團主席)。」希望能私下和解,但被拒絕。張已經被落案控以一項傷人罪,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新鴻基地產及新鴻基金融均回覆稱,其機構並沒有此等高層及員工。
而涉嫌在夜總會內傷人被捕的四名男子分別姓陳(30歲)、姓朱(31歲)、姓呂(26歲)及姓黃(31歲),據悉俱為富家子,分別居於舊山頂道、大埔鹿茵山莊或經營的士公司。被毆傷男子姓李(39歲),是一間IT公司董事,昨偕三名同從事資訊科技工作的友人,同到尖沙嘴加連威老道96號希爾頓大廈新花都夜總會消遣,四名富家子當時也在場內。
採訪夜總會傷人案
昨凌晨零時30分,李偕兩友人往洗手間,在洗手間門外與一名涉案富家子發生碰撞,雙方爭執後有人悻然離去,未幾聯同三人折返圍毆姓李事主,李的頭、面及左眼受傷半昏迷。警方接報趕至夜總會調查,拘捕四名涉嫌傷人的富家子,救護員在場替傷者包紮後,將他放上抬床推走。
其間陪同傷者送院的一名姓張友人,喝止記者採訪,「夠喇、夠喇,影夠收工,唔好再影喇!」並推開報館記者,然後突然拿起抬床上的手提氧氣樽,擲向有線電視姓周的攝影記者,擊中其左額角。攝影記者遇襲後仰天倒地,後腦亦告受傷淌血,一度昏迷。
救護員:唔好瞓呀
在場警員、救護員及記者等為數超過10人,各人目擊事件都感到非常驚訝。警員隨即拉住逞兇者將他拘捕帶上警車,救護員亦趕上替攝影記者急救,對他大聲說:「應一應我,唔好瞓呀!」並召來另一輛救護車將他送院。
受傷姓周攝影記者綽號「Tiger仔」,送院治理後已經醒來,傷口縫七針目前情況穩定。有線電視發言人稱,採訪期間遭受暴力對待是不可以接受的;事件已經交由警方處理,促請警方嚴肅處理。至於傷人案中姓李的傷者,經治理後亦情況穩定,而四名涉嫌傷人的富家子被帶署調查後,各准以2,000元保釋,明年1月初返警署報到。
有線電視攝影師遇襲示意圖
各界譴責
暴行等同毀掉公眾耳目
有線電視攝影記者在尖沙嘴採訪傷人案時遇襲受傷,記者協會及立法會議員高聲譴責暴行。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力斥逞兇者妨礙新聞自由與公眾為敵,他指:「相機、攝影機是社會人士的眼睛和耳朵,阻止傳媒採訪等同打盲、整聾公眾的耳目,絕不能容忍。」
記協促警方嚴懲兇徒
涉嫌打傷攝影記者的男子打扮斯文,穿恤衫、灰色襯衣、牛仔褲和皮鞋。他陪同受傷朋友離開夜總會上救護車途中,一直以雙手掩蓋自己的面容,以免被攝入鏡頭;到達地面時更一再猛力推開記者,未料眾目睽睽下,竟然突拿起氧氣樽傷人。
記協總幹事麥燕庭譴責事件,她認為以暴力阻止新聞工作者採訪是不可接受的事情,兇徒的動機明顯是阻止採訪,妨礙新聞自由;她促請警方嚴懲使用暴力的人,否則會樹立壞榜樣,令人以為武力可解決問題。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同樣譴責事件,他指出記者的相機或攝影機,就是社會的眼睛和耳朵,為公眾收集資訊。市民必須明白記者是代表公眾,而非惡意冒犯,毆打採訪中記者,等同妨礙新聞自由,警方必須要嚴厲對待。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