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運輸工人為替患病妻子籌醫藥費,替兩名兒子申請資助時,向學生資助辦事處虛報年薪及隱瞞銀行戶口資料,4年內騙得48.3萬元貸款及資助。觀塘裁判法院署任主任裁判官胡雅文昨判刑指,案中涉大筆款項應判監禁刑罰,但考慮被告有悔意,已還7萬多元,遂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並須賠償餘下的騙款。
現年55歲被告林章,承認6項欺詐罪名。事發03年至06年間,被告先後替兩兒子申請資助時,虛報自己是跟車工人,年薪9.6萬元,累積騙款達48.3萬元。學資處於06年11月抽樣調查,發現被告隱瞞發薪資料,02至06年間年薪達21萬至26萬元。
案件編號:KTCC684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