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食物及衞生局吸取沙士教訓後,昨日建議修訂法例,日後出現流感大爆發等緊急事件,港府有法定權力徵用私人產業,包括疫苗及藥物,但必須提供補償。除了基本身體檢查,港府還可要求入境旅客進行血液或尿液等詳細化驗,醫生也必須提供詳細病人資料。
港府昨向立法會提交《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草案,預計明年完成討論。草案賦予衞生部門有法定權力執行隔離及檢疫等措施,釐清法律的灰色地帶。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總監曾浩輝說:「之前係用行政手段頂住先,新例可以賦予更堅實權力,快啲應付新發傳染病。」
該草案又擴大管制傳染病清單,由31種增至45種,新增須呈報疾病包括西尼羅河病毒及炭疽等。
新增法定受管制傳染病
炭疽
鸚鵡熱
肉毒中毒
克雅二氏症
大腸桿菌O157:H7感染
乙型流感嗜血桿菌感染(侵入性)
漢坦病毒感染
鈎端螺旋體病
寇熱
天花
李斯特菌病
病毒性出血熱
西尼羅河病毒感染
資料來源:食物及衞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