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威者遭剝光豬搜身<br>議員質疑警方有心阻遏社會運動

示威者遭剝光豬搜身
議員質疑警方有心阻遏社會運動

【本報訊】警方今年10月拘捕灣仔利東街示威者期間被指濫權,包括不准被捕人士保釋及進行「剝光豬」式搜身。警務處助理處長何國佳昨日承認,當天全港有155人因涉嫌縱火、藏毒、操控賣淫等罪行被捕後獲准保釋。立法會多名議員質疑警方旨在羞辱及阻嚇示威者日後不再參加社會運動。有關委員會最後通過成立小組跟進事件。

待遇較縱火者更差

七個民間團體的代表昨日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上,反映經常接獲示威者及性工作者投訴,指被警方羈押期間要「剝光豬」搜身。議員涂謹申質疑,目前沒有法例規定警務人員在街上截查市民時,要解釋搜身原因;對被帶返警署羈留的疑犯,當值警官可根據《警隊條例》,基於防止疑犯自殺或逃走等理由,隨意進行不同程度的搜身,包括「剝光豬」式的全身搜查。他認為當局應有更清晰的指引,防止警方濫權。
何國佳在多名議員追問下承認,警方在10月5日利東街清場行動當天,在全港共拘捕355名涉嫌人士,隨後有155人獲准保釋,當中包括涉嫌縱火、藏毒、操控賣淫等人士。多名議員質疑警方,處理被捕示威者手法較觸犯更嚴重罪行的疑犯更嚴苛,是有系統地針對及侮辱示威者。涂謹申說:「警方要玩被羈押嘅示威者,可以叫佢出入羈留室多幾次,每次要佢剝光豬搜身一次。」
立法會議員劉慧卿又指摘警方:「警方花成過億元嘅通用資訊系統,竟然搵唔返過去搜身紀錄。」她呼籲曾被警方無理搜身的市民,可要求警方解釋理由。保安事務委員會最後通過動議,要求成立獨立小組委員會,跟進警方濫權搜身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