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者全報稱頸腰受創 救傷設備不足<br>小車禍10救護車到場

傷者全報稱頸腰受創 救傷設備不足
小車禍10救護車到場

【本報訊】屯門龍門路昨晨發生一宗釀成10人受傷交通意外,由於傷者均報稱頸、腰受傷,救護車上長脊椎板及頸箍救傷設備不敷應用,消防處須調派包括緊急流動醫療車共10部救護車到場,將傷者分送三間醫院治理。 記者:杜建彬

該宗兩車首尾相撞造成10人受傷交通意外,發生於昨凌晨2時35分,姓甘(44歲)的士司機載同5名年約20多歲由龍鼓灘消遣完畢的男乘客,沿龍門路往屯門方向行駛,駛至龍發街交界一個交通燈位停車等候轉燈之際,尾隨一部由姓潘(26歲)青年駕駛的本田思域私家車卻收掣不及,撞向的士尾部,的士被推前3米停下,的士尾箱撞至凹陷,私家車車頭則嚴重損毀。

私家車猛撞的士車尾

的士司機及5名男乘客全部報稱頸及腰受傷,而私家車司機及車上兩男一女亦報稱頸及腰部扭傷,10人留在車廂待援。由於傷者較多,消防處首部救護車於2時50分到場,陸續派車增援,至3時28分再派出一部緊急流動醫療車到場協助,至4時10分先後調派10部救護車到場,將10名傷者分送瑪嘉烈醫院、屯門醫院及元朗博愛醫院治理,其中8人敷治後出院,僅餘兩人留院觀察。
消防處發言人解釋,由於每部救護車僅得一套長脊椎板,以及一套六種不同尺碼的頸箍,用來承托及穩定懷疑脊椎受傷的傷者,今次意外中的傷者全報稱頸及腰背痛,所以須調派10部救護車到場協助,而第三代調派系統會因應情況調派適當救護車到場,不會影響救護服務。
香港汽車高級駕駛協會副主席蒙海強表示,即使戴上安全帶,只可固定司機及乘客不會在意外中向前飛,撞到車頭錶板或飛出車外,與會否扭傷頸背無直接關係。蒙解釋,即使戴上安全帶,頭部亦是「冇嘢支撐」,頭部因撞車搖擺而令頸骨軟組織如筋、肌肉受傷,容易造成頸、背扭傷,最好在座椅加上「頭頸固定器」俗稱「頭枕」,調校至高過頭上半部才有效,以減輕頸部受傷。

屯門龍門路車禍現場,私家車猛撞的士車尾釀多人受傷,消防處調派共10部救護車到場。杜建彬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