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br>兩菲籍婦涉運同鄉賣淫

案件速遞
兩菲籍婦涉運同鄉賣淫

【本報訊】兩名分別27及39歲的菲律賓婦人,涉嫌販運5名同鄉來港賣淫後,以每人要付6萬披索(約1.1萬港元)「水腳費」為理由,迫她們到酒吧陪坐,吸引男賓買酒賺取佣金,繼而迫她們賣淫還債,她們不甘被利用,向菲律賓駐港總領事館求助揭發。
兩婦否認兩項販運人口來港及五項協助、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罪,案件昨在區域法院開審。
案件編號:DCCC81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