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遭遇911恐怖襲擊後打起反恐戰,中央情報局(CIA)以「非常規引渡」(extraordinaryrendition)手段,進行跨國綁架行動,將嫌疑恐怖分子綁架扔入獄中。但一宗官司揭露,原來美國不只綁架嫌疑恐怖分子,還會綁架逃到外國的通緝犯歸案。
包括不涉恐怖活動英國公民
英國《星期日泰晤士報》昨日報道,美國政府在一宗涉及引渡英國疑犯的案件中表明,如果英國公民是美國通緝犯,即使不涉恐怖活動,美國也有權綁架他們到美國受審。
案中,前車路士主管托爾曼(StanleyTollman)等人涉及銀行詐騙和逃稅,美國要求引渡回美國法院受審,當上訴法院法官詢問托爾曼的姪兒2005年前往加拿大險些被綁架回美時,代表美國政府的律師瓊斯(AlunJones)回應:「如果美國當局從別國綁架疑犯,然後帶回國內,美國法院當然可以審理,這是我們的法律。」
瓊斯明確表明,綁架外國公民是可行的,因為這做法得到美國終審法院批准,這是美國政府首次向英國法院明確表明這個立場。瓊斯又引用1990年馬查因(HumbertoAlvarezMachain)案件,當年美國派人到墨西哥瓜達拉哈拉捉走他,然後進行審訊,足以證明非常規引渡一向都存在,甚至可追溯到美國19世紀時流行的懸賞緝捕方法,不值大驚小怪。
「非常規引渡」被指違反文明
19世紀時,美國政府流行懸賞緝捕,將涉嫌犯罪分子綁架回國受審,但沒有人想到,時至今日,這種被批評為不文明的執法手段,美國竟然仍然明目張膽奉行。在911恐怖襲擊後,CIA特工被揭發以「非常規引渡」手法,跨國綁架嫌疑恐怖分子,已被指摘漠視人權,現在瓊斯的說法,顯示美國將非常規引渡適用於任何人,不管是否英國公民,不管是否涉及恐怖襲擊,只要華府認定他涉嫌參與某宗罪案,美國有權將他綁架,強行帶返美國受審。
美國揚言可綁架任何通緝犯,引起人權爭議。英國有人權組織批評「非常規引渡」違反文明,美司法部拒絕發表評論。有美國人在網上留言:「我對我的國家真的失望。」
美國綁架通緝犯的說法,也在英國商界無疑投下震撼彈。英國目前有超過12名經理主管人員,當中包括英航和英國航天系統公司(BAE)的高級經理,正受美國調查,一旦面臨指控,隨時被綁架回美國。
英國《星期日泰晤士報》
「證明美國不是文明國家」
「讓我們停止教訓蘇丹(判英國小學女教師准學生替啤啤熊取名穆罕默德褻瀆回教)……在英國和美國,你可無故囚28天或半生,可以無故被虐待和綁架。」——英國Jonathan
「美國想將自己司法權伸延到其他國家,證明他們還不是一個文明國家。」——倫敦Adrianmasters
「我對自己國家很失望,他們不應這樣做。」——紐約Renee
「美國內戰時,北方政府就曾登上英國船捉拿南方軍人,無視國際法是他們傳統,我們不應協助美國獨立。」——巴黎OCazier
英國《星期日泰晤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