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br>迫拍裸照少女獲輕判

案件速遞
迫拍裸照少女獲輕判

【本報訊】天水圍女童黨凌辱小五女生拍下半裸照案,承認襲擊罪的16歲少女(圖),昨在粉嶺裁判法院判刑時,態度明顯較上次轉好,表現有悔意,署任主任裁判官郭啓安表示,她因吸食毒品,可判入戒毒所,但法庭決定給予機會,判她接受感化30個月,並要遵守住院式戒毒課程一年及宵禁令。
案發於05年9月至11月間,12歲女童被懷疑偷衫,遭7至8名少女挾至嘉湖銀座商場天台,迫令脫剩內褲,以手機拍下半裸照,半年後,女童父親從手機接獲女兒受辱片段後報警,警方拘控4名少女,包括張姓姊妹,其中二人早前判處感化,另一名14歲女生則裁定非禮罪脫。
案件編號:FLCC197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