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其手 衣架體罰<br>非禮毆打繼女工人候判

上下其手 衣架體罰
非禮毆打繼女工人候判

【本報訊】五旬建築工人多年前趁繼女打電話時,對她上下其手,繼女向母親投訴不果,惟有啞忍,但繼父仍不知錯,因小事對她施以體罰,以衣架打她,又起腳踢她,繼女終在友人陪同下報警,建築工人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控罪,還柙至下月13日判刑。 記者:戴國輝

該名51歲被告昨承認一項非禮及兩項普通襲擊罪,辯方求情稱被告沒有案底,犯案是一時衝動,只是用錯方式教女,又呈上其妻的求情信,裁判官將案押後,等候感化官、精神及心理專家報告。

父病逝母改嫁

案情透露,19歲受害人與16歲胞妹均在內地出生,母親於92年來港定居,生父於次年因癌症病逝,母親3年後改嫁被告,為被告誕下一子一女,受害人兩姊妹於99年來港,與母親及被告一家同住。
2005年某天,受害人當時17歲,被告在家中趁受害人打電話時,突然隔衣撫摸她的胸部及私處,受害人向母親訴苦,但母親不理她。
其後,母親及被告購下一個兩房單位,讓受害人獨居一房,另一房則出租,被告持有單位鎖匙,每星期均會到單位兩、三次視察。

揚言將她踢死

至今年9月1日,被告又上門檢查受害人的住所,他見電風扇污糟,着受害人清洗,但受害人躲在睡房,避而不見,被告喝罵受害人,命她開門,隨即用衣架連續打她三下,將她雙腳打至留下紅痕;受害人劇痛,乖乖洗風扇,但不懂清洗後將風扇安裝還原,結果又捱罵,受害人躲回房內,被告不斷起腳踢門,揚言下次再見到受害人,會將她踢死。
3日後,受害人的22歲男友人來訪,在住所門口遇上被告,隨即避走,被告質問受害人那人是誰,兩度踢受害人的右腳,將其大腿踢瘀,受害人致電通知胞妹,胞妹5分鐘後趕至,將被告帶走。
至同月17日,受害人將被毆打的事告訴男友人,次日在他陪同下到警署報警。
案件編號:KTCC591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