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產業署被指收租不力,遭拖欠租金高達1.047億元。審計署批評,產業署的監管制度有漏洞,除沒有任何監管租客表現,職員又沒有按規定定期實地視察,曾發生租金支票未兌現,署方已將物業交予租客。
審計署抽查的八宗拖欠租金個案,截至06年3月31日欠款是1.047億元,但產業署06至07年度的商業租約租金收入只有3.65億元。
審計署指,產業署的追租措施欠缺效率,每每透過將對方清盤來追租,不符合成本效益,以該八宗個案為例,署方至07年6月30日仍未收到任何欠租。
審計署又指,產業署原先定下每兩年要最少一次實地視察,但由05年11月至07年3月期間,實地視察的次數僅佔租約數目約10%;產業署又沒有採用任何監察租戶表現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