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孌童癖的已婚漢,自小浸淫色情資訊中,出於對性的好奇,自堂妹7歲起已施加淫辱,由最初迫令堂妹口交,繼而將她強姦,直至堂妹14歲時,他在徹夜觀看鹹網後,為解決性需要,將上學途中的堂妹帶返家中施暴,從而令案件曝光。已婚漢早前在高等法院承認3項強姦及3項非禮罪,昨被判囚8年。
結婚後仍強姦對方
法官湯寶臣判刑指,現年22歲的被告雖沒精神問題,但其心理報告顯示他有孌童癖,有機會重犯,而且性格極度自我,不理會別人感受。法官指被告長時間侵犯堂妹,婚後仍強姦對方,又迫令堂妹用自慰器及讓他拍照,令她飽受凌辱,造成極大傷害。
法官續指,自事件揭發後,現已14歲的堂妹遭家人責難,得不到支持,孤立無援,希望情況日後能有所改善,否則事主會一直活在陰影之下。
辯方大律師昨求情時解釋,被告由小學起便養成看色情卡通的習慣,00年因為出於好奇,便首次非禮當時同住的堂妹,至07最後一次犯案,由於徹夜觀看色情網站,故有強烈性需要,剛巧妻子不在,遂再犯案。
事發於00年夏天至07年5月間,最初兩次事件發生時事主只有7歲,當時被告與事主的父親均為漁民,須出海捕魚,兩人遂一同寄住祖母家,15歲的被告迫事主口交,其中一次更迫她吞下精液。
用妻自慰器迫拍照
直至事主8歲,被告趁雙方父親將漁船停泊在一起時,兩度潛進事主船上的睡房,迫她口交,另一次則強姦她。
事主11歲時,事主與家人已搬上樓居住,被告乘留宿時強姦事主。
07年5月7日,已14歲的事主與同學一起上學,被告突然出現,強行將事主帶返家強姦,又將與妻子的自慰器放進事主下體拍照;其後,事主哭着遲到回校,老師查問下揭發事件。
案件編號:HCCC21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