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同居情侶開辦補習社,協議平分利潤,惟二人一朝反目,女方指自己被趕出家門,留在家中的獎狀及收藏品未能取回之餘,補習社更遭男方獨吞;5年來無薪工作,僅分得20萬元花紅,她興訟高等法院追討利潤及資產。據入稟狀透露,該補習社每年純利高達200萬元,按此計算,女方向前男友索償超過480萬元。
被告尹志偉昨在其位於土瓜灣、佔兩層樓的奪A教育中心接受記者訪問。外表看來年約30歲的他表示,相信事件全因感情問題而起,「佢(原告)自己鑽牛角尖啫,以為我有第三者;我隨時都歡迎佢返嚟執嘢,或者返嚟教書」,但尹未有正面回應二人的錢債糾紛。
補習社每年可分100萬
主要教授畫班的原告何倩描於入稟狀透露,她與被告為同居情侶。02年,二人合作於土瓜灣天光道開辦補習社「水墨居」,其後曾屢次改名。原告稱她一直於補習社內負責繪畫班及補習班等,從未支薪,被告會負責繳交寓所租金及她的日常開支。
入稟狀續指,二人均有投入資金,曾協議平分補習社利潤,估計每人每年可分得達100萬元,但原告除於05年收過20萬元分紅外,便分文未收。
原告於本年7月底更發現自己並非補習社的股東或董事,遂向被告查究,遭他趕離補習社,更於8月被趕出愛巢,未有時間執拾屋內800多件書刊、藝術藏品、首飾,及39張繪畫和陶藝比賽獎狀。原告指被告及後獨吞補習社,改名為「奪A教育中心」,搬到土瓜灣另一地址繼續營業,原告遂興訟追究。
案件編號:HCA247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