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土木工程師乘搭小巴時,涉嫌一邊吃麵包當早餐,一邊以右手手肘掃向女乘客左腹近肋骨約20次,3個月後,二人「狹路相逢」,工程師再以相同手法非禮該女乘客約8次,案件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裁決。 裁判官唐慕賢認為工程師行為可疑,對他吃早餐時手肘撞到女乘客而毫不知情感到詫異,但不排除出於意外,故裁定兩項非禮罪不成立,被告當庭釋放。 41歲被告勞惠明(圖)被控於今年5月7日及8月30日,在兩部專線小巴上,非禮同一名年輕女福利工作員。 案件編號:KCCC677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