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水警小艇隊在大鵬灣東平洲對開水域,發射3枚照明彈追捕兩艘疑屬砍樹黨的機動快艇時,其中一枚照明彈擊中一名非法入境男子頭部,登時重創昏迷被捕,另一同黨亦被捕。事件引起關注,初步懷疑有人違例直接向快艇發射照明彈,致擊傷疑人,案件已交由水警重案組接手調查。
懷疑接應斬樹同黨
疑被照明彈射中頭部非法入境男子姓嚴(31歲),送院急救後情況危殆,醫生表示傷者腦部受嚴重傷害,恐會變成植物人,至於另一被捕姓鄭(32歲)疑犯亦是非法入境者,目前仍被扣查。消息稱,兩疑犯俱為來港砍伐羅漢松或香樹的砍樹黨成員,兩人負責駕駛快艇接應潛入本港砍樹的同黨,然後將砍伐得的羅漢松等樹木運返內地,事發時兩人各駕一艘快艇擬潛入本港接回同黨,但途中被水警發現追截。
消息稱,近年的海上走私活動猖獗,砍樹黨船隊經常穿梭中港水域偷運羅漢松返內地,水警小艇隊在漆黑的海面追捕這些走私船隻時,經常要發射照明彈協助追捕,而按規定照明彈應向天發射,但有人卻將照明彈槍當「手槍」,將照明彈直接射向被追捕船隻,望破壞船隻將船截停,迫船上人棄船跳海逃生或束手就擒。
照明彈射傷人事件發生在前早6時,隸屬馬料水水警基地的水警人員在大鵬灣東平洲與石牛洲之間水域巡邏時,發現兩艘機動快艇各載一名男子在石牛洲附近飛馳,覺可疑截查但兩艇拒絕停下,水警派出多艘水警小艇追截,因天色仍昏暗,小艇隊員發射3枚照明彈協助追捕,其中一艘快艇疑被照明彈射中,駕艇男子頭部中彈倒下被捕,另一快艇在小艇隊圍捕下就擒。受傷男子事後送院急救,因傷重仍未度危險期。由於涉及照明彈傷人,警方正調查水警在行動中是否正確使用照明彈。
按規定應向天發射
照明彈是警方展開黑夜緝捕行動的必備裝備,其實警方內部嚴格規定照明彈只可由船上向天發射,嚴禁作懲罰用途及不得直接瞄向人或船隻,亦不可向易燃物發射,但是否發放由現場指揮官決定。
理工大學機械工程學系盧覺強工程師指,假設照明彈重約1公斤,以其射向天空200米計算,時速可達223公里,但若照明彈向橫射擊,以近距離50米計算,撞擊力可達55公斤,但若即場爆發,殺傷力更不止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