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伊利沙伯醫院上月誤將一名死者的肺癌腫瘤診斷為良性,其肝及腎臟先後移植往四名病人身上,其後才發現臨床判斷錯誤。有專家指接受移植器官的病人可能因而「染上」癌症,但風險極微,本港也未曾有此類個案的紀錄。有關病人現正等待接受詳細檢查。死後捐贈器官是遺愛人間的美事,但死者遺孀現時心情矛盾,擔心為丈夫作錯決定,釀成終生遺憾。記者:白琳、陳沛冰
伊院證實,上月一名46歲男子從高處墮下,該院搶救數天後於26日不治,死者生前同意捐出器官,全身電腦掃描結果顯示,其肝臟及兩個腎臟情況良好,適合器官移植,但其肺部長有直徑1.4厘米的結瘤;醫生臨床診斷後認為腫瘤屬良性,決定讓死者捐出器官。
病人死後翌日,其肝臟分別捐贈予瑪麗醫院的七個月大男嬰及59歲女病人,兩個腎臟則分別移植到伊院的50歲女病人及聯合醫院的30歲女病人身上。
即時知會病人及家屬
不過,伊院上周五獲悉,腫瘤組織化驗結果顯示死者生前患上早期淋巴上皮瘤(lympho-epithelioma-likecarcinoma),院方即時知會相關醫院,並已面見病人及家屬解釋事件,包括接受捐贈器官後的患癌風險,以及一旦患癌後的相關治療。
現時四名病人情況穩定,伊院將進一步詳細檢查及密切跟進。該院發言人強調,有關醫生完全依照器官移植指引,包括評估器官條件、受惠病人臨床狀況及整體風險,並經病人及家屬同意才進行手術。醫院管理局更再次感謝捐贈者家屬,並繼續支持器官移植,讓有需要病人延續生命。
臨床腫瘤科專科醫生岑信棠表示,死者的癌細胞可能經血管帶到其他器官,雖然接受移植的病人身體會自動排斥外來的癌細胞,但他們同時服用的抗排斥藥可能會「抵銷」排斥癌細胞的能力,但風險極微。他又指,5%肺癌病人屬早期淋巴上皮瘤,臨床難以確定,化驗結果需時兩天。
香港大學醫學院內科學系講座教授陳德茂指出,當死者屬意外死亡及生前願意捐出器官,器官捐贈聯絡主任會連夜跟進其病歷及檢查身體,確保病人沒有癌症、傳染病或其他感染,「呢啲都係基本檢查,未必百分百驗得晒所有病,尤其係啲罕見癌症。」
屬罕見癌症確診需時
他指出,上述死者所患的癌症正屬罕見類別,必須在顯微鏡下進行多項複雜測試,確診需時,「就算用儀器維持死者呼吸心跳,都好難超過24小時。醫生要權衡輕重,要唔要冒呢個險?肝唔做就即刻死。」但他強調,上述癌症屬早期,尚未擴散至其他器官,就算移植前確診為惡性腫瘤,對接受移植病人患癌風險極低,醫生最終也可能傾向移植,先救病人一命。
香港醫學會器官捐贈小組主席何仲平相信事件不會影響器官捐贈及接受器官病人,捐贈者只想幫助別人,但「幫唔幫到,就控制唔到」;接受器官病人也難以因擔心器官有問題而拖延手術,「換腎可以等,因為可以洗腎,但換肝唔可以等,唔換就會死,一定要博」。他強調類似事件罕見,病人毋須恐慌。
癌病人捐肝腎示意圖
46歲工人黃玉強男工人從高處墮下死亡,醫生發現其肺部有一處直徑1.4厘米結瘤,認為屬良性,判斷死者適合將肝臟及腎臟捐出。院方其後為死者進行解剖,發現有關結瘤為早期淋巴上皮瘤,即肺癌。
死者肝臟部份分別移植予一名七個月大男嬰(已出院)及一名59歲女病人(現時仍在瑪麗醫院留醫)
死者腎臟分別移植予一名50歲女病人(已出院)及一名30歲女病人(已出院)
外國部份移植器官後發現感染個案
07年11月:美國四名病人接受器官移植後,發現從器官捐贈者感染愛滋病及丙型肝炎
07年2月:意大利佛羅倫斯一間醫院誤將一名感染愛滋病毒者的器官,移植給三名病人
05年5月:美國四病人接受器官移植後,三人患嚙齒類鼠科病毒死亡,調查指捐贈者所養倉鼠有淋巴細胞性脈絡叢腦膜炎病毒
05年2月:德國六病人接受一女子死後捐贈器官後,三人感染瘋狗症,一死兩危殆,後證實捐贈者帶瘋狗症病毒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