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年輕女教師目睹女同事親近其男友,心生嫉妒,竟多次偷取「情敵」財物,甚至連學生試卷,也偷來丟棄。女教師昨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兩項盜竊罪,主任裁判官郭偉健斥被告不成熟,指男女雙方未婚,大可公平競爭,但她為報復犯案,是本案嚴重之處,遂將案押後至12月18日,索取報告判刑。
23歲樣貌娟好的被告陳詠珊,有一項盜竊案底,原被控四項盜竊罪,昨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其中兩罪。
案情指,被告與28歲女事主同在元朗天主教中學任職教師,女事主於上月2日乘巴士返家,發現放銀包內的八達通卡(儲值50元)失去,4日後,又發現放在教員室抽屜內載有400元的米奇老鼠盒,不翼而飛,至同月23及24日,又有三份生物科試卷遭偷去,她於是報警。警方從教員室的閉路電視紀錄中,發現是被告所為,遂將她拘捕。
辯方求情稱,被告在該校執教一年多,其男友亦為同校教師,被告發現女事主經常主動親近其男友,不時傾談及有身體接觸,被告不懂得找人傾訴感情煩惱,漸漸對女事主產生怨恨,被告出於惡作劇,並非貪婪,她願意賠償給事主。而學校校董、校監、校長及16名教職員均替被告撰寫求情信,懇請法庭輕判。
道歉後獲女事主原諒
裁判官接過該叠求情信後表示,尚欠最重要的一封,律師即回應說,被告已透過校方向女事主道歉,並獲對方原諒。裁判官指斥被告因妒忌懷報復心態犯案,目的想令到對方聲譽及工作受損,這不顧後果的做法,不排除會判監禁刑罰。
案件編號:TMCC428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