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br>父縱火燒傷女兒判監

案件速遞
父縱火燒傷女兒判監

【本報訊】一名任地盤工人的父親,轉職香薰傳銷後,與家人關係轉差,去年底與14歲女兒發生齟齬後,倒香薰油在地縱火,導致自己及女兒被二級燒傷,他早前在高等法院被裁定一項罔顧他人生命而縱火罪成立,暫委法官彭偉昌接納他沒有預謀,是受到逆境及子女頂撞所致,昨判他入獄6年半。
51歲被告龔伯富,於去年12月12日深夜在太子道西利泰大樓住所內,將香薰油倒在地上,再點燃報紙縱火;當時其14歲女兒曾指摘父親「你要死就自己跳樓死」,18歲兒子亦責父「係你自己俾人呃晒啲錢先㗎」,被告妻子則在客廳熟睡,幸火勢不大,女兒及兒子10分鐘內救熄火警,被告身體三成燒傷,女兒則雙耳及雙腳燒傷。
案件編號:HCCC14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