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貼錢義助港協暨奧委會爭辦2011年的國際奧委會全體委員大會,在立法會議員追問下才願透露,申辦涉及接近2億元公帑。主要開支包括會場租賃、工作人員薪酬及保安系統等,由於申辦期限將近,立法會明日將召開特別會議,審議是否支持政府協辦。
國際奧委會全會每年舉行一次會議,一般會期七至八日,讓奧委會委員討論與奧運發展的相關事宜,通常約有50個國際單項運動項目聯會的會長出席。
民政事務局推算需要花掉納稅人不多於2億元,包括租賃會議場地、職員薪酬、新聞中心、保安系統及招待費用,至於奧委會成員的住宿支出,則由委員自費。舉辦年會的經濟得益並不明確,政府估計,屆時約有一千名奧委會成員來港,連同隨員,會有六千至一萬人;由於奧委會對商業贊助管制甚嚴,估計年會不會帶來明顯廣告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