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手寫我口?不要! - 李樹昇

我手寫我口?不要! - 李樹昇

語常會提出,在中小學推行普通話教授中文科,以改善香港學生的寫作能力。
以普通話教授中文,就能提升學生的寫作能力?驟眼看合乎邏輯,但實際上是個謬誤。為什麼?正如,改善巴士設計,便能提升我的駕駛技術。似乎沒錯,抱歉,我不是巴士車長,亦沒車可開,如何提升我的駕駛技術?
按我在報章上看到,語常會的理據是「研究顯示學校若能在足夠師資、專家支援等有利因素配合下推行普教中,學生的寫作能力會有改善,可達致我手寫我口」。
又有足夠師資,又有專家支援,用廣州話授課也能改善寫作能力吧。用普通話唸唐詩,會比用廣州話唸時學得更多修辭技巧?讀《紅樓夢》要用普通話來讀才可以感受文學上的美,用潮州方言便不能?
當然,我不反對推行普通話,兩文三語是香港人的資產,並非負擔。但筆者不止一次提出,近幾代年輕人的最大寫作毛病,正正就是「我手寫我口」,不論寫的是廣州話,還是普通話。
要做到記錄口述的話,錄音不是較實際嗎?平常交談一般以表達為主,修飾其次,更不必引經據典。為求對方理解自己的話,翻來覆去說同一個觀點是常有的事,岔開了說說別的無關痛癢的話題,再回來討論亦可。寫作卻不可這麼做,緊密的佈置、通順的文理、準確運用字詞都是不可或缺的。
我接觸不少年輕人,不時發現明明可以用四字成語表達的意念,卻用上二十幾個字。像這樣寫文章,會好看嗎?「我本身個人認為……」聽來沒多大問題,但寫出來不覺得累贅了嗎?既然用一個「我」字便可表達,何解要加「本身個人」?
秦始皇帝統一六國,推行「車同軌、書同文」,書同文除了是政治的考慮,也是現實的考慮。因為口語變化之大,速度之快,不是書寫語可以追得上的。
方言處處有,縱使北京亦有「京話」。看過國內不少新進年輕作家的作品,寫的大部份都是嚕嚕囌囌,中國文學中最優美的韻律全都消失了。除關乎稿酬的計算方式外,也由於他們平時就是這麼說話;他手寫他口嘛,一場戀人的吵嘴,反反覆覆可寫二千字。如果這才是好的寫作能力,我無話可說。
古典文學不是老掉牙的故事,而是經過時間考驗的文化遺產,同樣需要保育和活化的。多唸唐詩宋詞,寫作自然有韻律,多讀筆記小說,寫作便能言簡意精。吸收足夠的詞彙,才會寫出豐富的文章。黃庭堅有句名言「三日不讀書,便覺面目可憎,言語乏味。」三日不說話,大概不會令人覺得可憎吧。
與其用語言來改善書寫能力,不如掉轉方向,多讀多寫來改善語言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