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檢控也親疏有別? - 盧峯

蘋論:檢控也親疏有別? - 盧峯

對於大力主張親疏有別的特區政府來說,支聯會主席司徒華先生絕對不是要親近的人,絕對是該疏遠的人。可是,疏遠歸疏遠,親疏有別歸親疏有別,針對他個人提出選擇性檢控卻是赤裸裸的政治迫害,卻是在損害法律制度的公平公正。我們強烈反對特區政府今次的做法,並要求律政司司長詳細解釋今次的檢控決定。
先不說「阿牛」曾健成等創辦的民間電台是否有權自行廣播,因為有關團體正以人權法及《基本法》挑戰政府禁播的決定。民間電台自啓播以來已有大量的社會知名人士、各級議員、學者出席過該台的節目,在該電台發表意見,包括行政會議成員張炳良先生、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蔡素玉女士等。
支聯會主席司徒華先生不過是眾多在民間電台「開咪」的社會人士之一,特區政府為甚麼只是針對他提出檢控,對張炳良先生、蔡素玉女士卻網開一面呢?難道因為張先生、蔡女士都是政府的夥伴、盟友,律政司司長對就他們特別照顧嗎?
是的,支聯會主席司徒華先生在民間電台提出平反六四的議題,與主持人及聽眾討論六四鎮壓對特區政府來說是相當刺耳的「噪音」,是不受歡迎的事。但是,言論自由的真義就是容讓社會有不同的聲音,包括令中央政府、特區政府、特首頭痛、不快、尷尬的意見。偏偏特區政府今次只針對討論六四及令特區不快的華叔,對討論其他問題的社會人士及議員卻不吭一聲,毫無動作。這樣的做法,這樣的選擇性檢控顯示,特區政府不僅是衝着華叔而來,更是衝着香港的核心價值──言論自由而來,市民對此實在不能坐視。
也許政府官員會說,民間電台是在「非法廣播」,是違反了電訊條例,政府提出檢控只是依法辦事。法治是香港社會的重要基石,沒有人希望香港的法治受到損害,沒有人希望有人公然違反法律。
然而正如民間電台負責人指出,他們並非有意無牌廣播,他們已多次向政府提出申請牌照,只是政府不肯認真考慮,不肯認真檢討發牌政策而已。更何況以發牌規限市民開設民間電台的權利是否合乎人權法及《基本法》仍是未知之數,特區政府有甚麼理由、有甚麼需要不斷加重打擊的力度,甚至連出席節目的嘉賓、社會人士也要檢控呢?要是只出席一次論壇的華叔也要被檢控,曾接受過該電台訪問的一般市民、曾捐款支持民間電台繼續廣播的大量市民是不是也該被提上法庭起訴呢?
其實,對法治、對法制造成最大損害的不是開辦民間電台的負責人,而是選擇性執法、選擇性檢控的政府。因為當政府開始令法治的天秤向某些人傾斜時,法律、法院便會淪為政府的工具,用以懲罰跟政府想法不同的人,用以壓制反對政府的意見;相反,附和政府的人,政府的「親朋好友」則能凌駕法律之上,不受懲處、不受規限。當一個社會有兩套檢控準則,當一個社會的法制也搞親疏有別的時候,司法公正、法律公義將會蕩然無存,市民的基本權利及自由更將會名存實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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