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賭王何鴻燊長房長女何超英,今年7月8日晚上,在灣仔君悅酒店咖啡廳用膳時,被一名3歲男童撞至跪在地上。男童與母親即時向她道歉,惟何突然踩向男童左腳。
精神紊亂獲撤控
何本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惟律政司認為她是精神紊亂病者,檢控不符合公眾利益,遂撤銷控罪。法庭頒令她自簽2,500元,守行為兩年。
律政司總法庭檢控主任張恩明昨於東區裁判法院宣讀聲明,表示現年60歲的何超英於本年7月被控以一項普通襲擊罪。但其代表律師先後於本年8月及9月,向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作出申述,力指何患有自身免疫疾病易受傷,又患有精神分裂症,舉動非出於惡意。何其後接受政府精神科醫生檢驗,亦被指判斷及自制力極差,故給予撤控。
案件編號:ESCC353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