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巴超載會危害乘客安全,必須嚴格管制。在赤柱工作的李小姐反映,日前她於下班繁忙時間乘坐專線小巴16X回家,該線來往赤柱至柴灣地鐵站。當她在赤柱沙灘分站上車後已滿座,車上有16位乘客,但小巴駛至浪琴園中途站時,司機竟讓一名乘客上車,安排他坐在司機位旁的地台上,公然超載,不理會後果。
運輸署表示,已要求小巴營辦商緊密監察16X的服務及運作,另就超載事件轉交警方跟進。
根據《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及《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小型巴士指定的最高乘客座位數目不得超過16個。任何人在道路上運載超過最高座位數目的乘客量,即屬違法,首次被定罪會被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第二次及隨後每次被定罪,會被罰款10,000元及監禁6個月。
檔案編號:1016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