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從香港收購二手私家車轉運到越南翻新,再從越南走私到內地出售的港人陳氏三兄弟,因嫌疑走私及逃稅2億2千萬元,昨被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走私普通貨物罪」作出一審判處:港人陳乃強(39歲)及居住內地的堂兄陳乃堅(42歲)判處15年有期徒刑,移居拿加大的陳乃強胞弟陳乃智(32歲)則判死刑,緩期兩年。
走私車逾二千輛
案情透露,2004年2月,港人陳乃強與胞弟陳乃智在本港及美國大肆收購高檔的二手私家車,以合法的貿易手續從海路運到越南芒街的汽車修理廠,經改裝及翻新後,再用大飛從中越邊境的北侖河偷運到廣西,最後請車手一人一車開到廣東南海交給堂兄陳乃堅售銷全國各地;從2004年2月至2005年9月,陳氏三兄弟走私到內地的私家車達2043輛,成為國內走私汽車第一大案,先後落網的除陳氏三兄弟外,還有21名涉案人員,他們主要是陳氏家族成員。
今年1月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該案,直至昨日才作出一審判處,陳氏三兄弟被重判外,21人亦判15年至2年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