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擬立法<br>禁惡搞熊貓

成都擬立法
禁惡搞熊貓

國寶也有名譽權?拿大熊貓開玩笑算違法?四川成都市以保護大熊貓形象和權益為由,將制訂全球首部為大熊貓度身訂做的法律,將來以大熊貓造型玩創作、或任何令人產生負面聯想的行為,都可能被禁止。民眾口誅筆伐,指摘官員「連人的法律還沒訂好,去給熊貓訂法」,甚至有評論直斥成都當局其實只為保護財路,而非保護國寶。

《成都日報》昨報道,成都市人大最快可在半年內完成《成都市大熊貓保護條例》立法。市人大副主任曲穎稱:「成都的大熊貓不僅是一種野生動物,更是一種資源、產業,是成都形象的代言,立法保護非常有必要。」條例將根據成都實際情況,如限制參觀大熊貓的遊客人數,禁止遊客拍攝剛出生的大熊貓幼兒,並設定處罰條款;還要嚴格規範「單純追求商業利益和經濟利益的行為」,以後用大熊貓造型開玩笑、惡搞的行為,也可能在禁止之列。
此法若通過實施,編寫著名病毒「熊貓燒香」的作者李俊,早前以大熊貓樣子為靈感創作一系列貪官、二奶、乞丐、三陪小姐服裝的時裝設計師趙半狄,都有可能因「醜化熊貓」而受法律追究。至於香港人在成都會否被禁止以「熊貓眼」笑說別人黑眼圈,則不得而知。

網民不齒 促先解決民生

成都的立法計劃見報後,引來一片質疑,網易新聞網調查顯示,近七成網民表示反對。評論版的回應幾乎一面倒不齒成都當局所為,要求成都當局先解決群眾吃肉難、上學難、買房難、看病難等民生問題,成都本地的網友也諷刺說﹕「流氓兔、加菲貓、唐僧以及我鄰居的那條臘腸狗,都應該立法保護!」
本報記者

「熊貓燒香」病毒圖案,是惡搞大熊貓的典型。 互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