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運輸工人為患病妻子籌謀醫藥費,替兩名兒子向學生資助辦事處申請受助時,虛報年薪及隱瞞銀行戶口,在4年內騙取48萬多元貸款及資助金,被控6項欺詐罪。涉案工人昨在觀塘裁判法院認罪,獲准保釋至12月6日判刑。 記者:蔡曉楓
被告林章(55歲)報稱運輸工人,被控於03至06年間,向學生資助辦事處,虛假表示年薪為9.6萬元,意圖誘使學生資助辦事處向兩名兒子,發放逾48.3萬元。署任主任裁判官胡雅文認為案情嚴重,涉款金額巨大,但考慮被告初犯,要求他呈交分期還款方法表,待索取社服令報告判刑。
辯方求情稱,被告妻子患有抑鬱症,又因中風致行動不便,被告每日悉心照顧妻子,幫做家務及替妻子抹身,他為獲得更多醫藥費,為妻子買補品補身才犯案。被告在求情信中承認犯錯,表示羞愧,願意承擔後果,25歲長子受事件影響大學未能順利畢業,23歲次子亦沒有完成學業,任職保安員,早前更遇上交通意外被迫停職。辯方續稱,被告兩名兒子昨到庭並在求情信表示支持父親,希望法庭網開一面。被告在事件被揭發前,向學生資助辦事處自首,今年5月開始分期還款,至今還款7萬多元。
認未如實申報入息
案情指,03年8月26日,被告替其中一名兒子向學生資助辦事處申請援助,他聲稱自己是一間公司的貨車司機,年薪9.6萬元,結果於03至04年度獲批約4.6萬貸款及3.3萬元資助金。
由04至06年,被告繼續向處方虛報年薪,致使兩名兒子獲發合共48萬多元貸款及資助金。至06年11月學資處抽樣調查,發現被告虛報年薪,他於02至06年的年薪實為21萬多元至26萬多元不等,被告亦隱瞞一個用作發薪的恒生銀行戶口。
學生資助辦事處經檢算,被告兩名兒子於案發間,只應獲發4,000至7,000元資助,其中一子於06年度更不應獲資助。警誡下,被告承認未有如實申報入息,因妻子患病急需醫藥費。兩名兒子聲稱,根據被告提供的情況填寫申請表。
案件編號:KTCC684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