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作家諾曼米勒逝世。米勒生前的行為極端,除了酗酒和玩女人,為了寫好一部戰爭的小說,他還參軍,親自上戰場體驗生死。
米勒趕上了太平洋戰爭的末班車,派到菲律賓與日本作戰。經歷了鎗林彈雨,回來之後果然寫下一部暢銷之作,叫做《赤裸和死亡》。
米勒崇尚海明威。海明威也不滿足於寫作,他嚮往行動。自從十九世紀初以來,英國的拜倫,寫詩寫到一半,就跑到希臘打仗去了,為了抗擊土耳其的侵略,因為拜倫認為,如果希臘淪為回教徒的統治,西方的文化就衰亡了。由拜倫啓發了許多後人的靈感,一百年之後,英國的「沙漠梟雄」勞倫斯,也跑到沙地阿拉伯去幫阿拉伯人抗擊土耳其。日本的三島由紀夫也學着拜倫,崇拜「大東亞聖戰」的武士精神。諾曼米勒是這一派的最後一位傳人。今天,如果想寫好一部戰爭小說,沒有人會參加美軍到阿富汗作戰三個月的。
諾曼米勒參軍了,他的成名,是用生命做本錢贏來的。嘴巴的法螺吹得那麼響,叫做口才的魅力,但如果還付諸行動,投筆從戎,當兵回來再寫作,就是英雄了。但另一派認為:導演要拍好《色,戒》,是不必親自投降日本做「漢奸」的,莎士比亞一輩子沒有去過歐洲,但筆下滿紙的歐洲神話典故、歷史和拉丁文,這就是天才了。
諾曼米勒的性格其實很迷人:寫小說,是人物角色的創造,但功夫深了,作家代入了角色,走不出來,最終懷疑自己到底是不是小說裏的角色,而且現實生活其實變成了小說。諾曼米勒說:「我常常覺得,我自己其實是諾曼米勒的秘書。要見諾曼米勒本人嗎?先見我好了。」
一個藝術家活到這種境界,是很好玩的,一部莊子,不過也佐證了米勒的經驗:是莊子夢見了蝴蝶呢,還是在時空的另一端,蝴蝶夢見了這一頭的莊子?大明星阿爾柏仙奴上台領獎,忽然失語:「這一刻,我不知該說什麼,給我一個角色。」
這就是所謂的「忘我」吧。不一定要修禪,小說寫得好,戲演得出色,就可以忘我。舉杯邀月,對影三人。人的一生,如果能盛載上其他三兩個人的三兩輩子的生活,買一送三,這一生做人就值回票價了。做創作人,真好,這是當工程師永遠體驗不到的高潮。